政府采购的竞争性谈判程序是一个严谨的商业协商过程,旨在通过一系列步骤达成共识。首先,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谈判事项。接着,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谈判小组,确保公正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制定详细的谈判文件,包含谈判须知和成交标准等。
谈判文件需经采购人确认后备案,代理机构随后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公开相关细节。响应供应商需进行资格审查,至少3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开始前,代理机构确保所有信息保密,并进行谈判文件的发送和接收。谈判过程中,如有必要,可以调整时间或对文件进行修正,以优化采购方案。
谈判进行多轮,从初步了解报价到最终确定成交候选人,每轮谈判都有详细记录。若成交候选人报价超出预算,采购人可能需调整采购方式。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送成交通知书。同时,所有相关资料需备案,以备后续质疑和投诉程序。
这个流程旨在保证公平、公正,确保采购过程透明,符合政策要求,并在所有参与方的共同参与下达成最佳交易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