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力,或者说权力的构成,主要包括两大部分:权力性影响力和非权力性影响力。
首先,权力性影响力,也被称为强制性影响力,其根基在于法定权威、职位地位、社会习惯以及武力等。这种影响力具有强制性,无法抗拒,它是通过外部压力来发挥作用的。然而,这种方式对人们心理和行为的激励效果较为有限。
构成权力性影响力的要素主要包括:法律,它规定了行为的界限和后果;职位,赋予了执行决策和指导的权力;习惯,是社会规范的体现,人们常常会遵循;以及在必要时,暴力作为最后的手段。
相比之下,非权力性影响力则呈现出另一种形态,它被称为非强制性影响力,或个人影响力。这种影响力来源于领导者自身的个人魅力,以及与被领导者之间建立的深层次信任和感召力。
构成非权力性影响力的因素主要包括:品格因素,如诚实、公正和尊重他人;才能因素,如专业技能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知识因素,即丰富的知识和见识,能激发他人的学习欲望;以及最重要的是,情感因素,如同情心、理解和共情,能赢得人们的亲近和认同。
扩展资料
影响力,一般认为指的是用一种为别人所乐于接受的方式,改变他人所乐于接受的方式,改变他人的思想和行动的能力。影响力又被解释为战略影响、印象管理、善于表现的能力、目标的说服力以及合作的影响力等。有罗伯特·西奥迪尼著的同名图书《影响力》,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月刊《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