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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分区的划分面积(写字楼防火分区的划分面积)

admin

1. 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一级和二级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限制为1500平方米。

2. 单层和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一级和二级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限制为2500平方米;三级分区为1200平方米;四级分区为600平方米。

3. 地下室或半地下建筑的防火分区:一级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限制为500平方米。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1000平方米。

4. 防火分区的定义及作用:防火分区是通过防火墙、楼板、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分隔的区域,旨在将火灾限制在一定的局部区域内,防止火势蔓延。同时,防火分区也对烟气起到了隔断作用。在建筑物内实施防火分区措施,一旦发生火灾,能够有效地控制火势在一定范围内,减少火灾损失,并为人员疏散和消防扑救提供便利条件。

5.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规定,地下室的防火分区划分应符合以下要求:

- 使用防火墙和防火卷帘将地下室划分为不超过8个防火分区,每个分区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

- 使用防火墙和防火卷帘将地下室划分为不超过4个防火分区,并且全部安装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每个分区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

- 地下室作为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使用,并全部安装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通过垂直防火墙和防火卷帘将其划分为2个防火分区。

6. 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防火分区允许的最大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但如果安装自动喷淋灭火系统,该面积可增加到20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