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有责任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合格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对于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需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能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培训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当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时,必须先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应对员工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确保他们能安全使用这些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新设备。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具体范围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