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事行政的基本原则如下:
任人唯贤原则。适才适用原则。成绩为主原则。考试考核原则。依法管理原则。智能互补原则。以信待人原则。更新流动原则。
拓展资料
1、定义:
人事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以行政事务和行政人员为特定的管理对象,通过一系列法规、制度和措施对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行政人员与行政事务之间的关系以及行政人员相互之间关系的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等的管理活动和管理行为。
2、人事行政的内容一般有:
①设置人事行政的管理机构;
②建立公务人员的职位分类;
③实行人事行政的各种制度,即公务人员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晋升、保险、培训、调配、工资、福利、辞职、辞退、交流、回避、退职、退休、申诉、控告、监察、监督制度等。
3、发展历程
19世纪以前的人事行政,主要是经验管理,部分统治者凭个人经验、理解能力与判断进行管理。19世纪末到20世纪60年代,人事行政的范围不断扩大,管理技巧显著提高,已达到专业化的水平。
20世纪20年代逐步形成了一套人事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英、美等国相继把企业人事管理的成功经验,运用到国家行政机关的人事管理上,形成了政府部门的人事行政。
60年代人事行政进入现代人事管理阶段。特点是广泛利用自然科学的成果,如心理学、行为科学、控制论、系统论、信息论、计算机、通讯设备等科学理论、技术手段,充实和完善人事行政,全面发展公务人员的能力,促使人事行政进一步的效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