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主要涵盖了行政管理、政策法规、装备财务、监狱劳教工作管理、法制宣传、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司法鉴定管理、基层工作以及政治部等多个功能板块,旨在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办公室作为全局的中枢,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处理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督查、信访、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同时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此外,办公室还负责收集、分析、上报、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确保信息畅通,决策科学。
政策法规处承担起草司法行政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同时,该处负责组织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按规定承担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的申报、备案工作,确保法律体系的完善与执行。
装备财务处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以及局机关后勤服务及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人员的权益。
监狱劳教工作管理处指导、监督罪犯改造和劳动教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起草监狱、劳教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规划和政策,确保刑罚执行的公正和罪犯教育的成效。同时,该处检查、指导监狱和劳教所安全工作,确保监管环境的安全稳定。
法制宣传处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增强社会的法治意识,促进社会和谐。
律师管理处负责全市律师事务所设立和律师执业资格的初审上报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监督管理国(境)外律师事务所驻济办事机构,以及指导、监督全市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为法律服务市场提供规范、有序的管理。
公证管理处负责全市公证机构设立和公证员执业资格的初审上报工作,对直属公证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年度考核,指导、监督公证员和公证机构的执业活动,确保公证工作的公正性、专业性和权威性。
司法鉴定管理处承担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的职责,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审核登记工作,进行司法鉴定质量管理和司法鉴定人的诚信等级评估,指导司法鉴定行业协会依法开展活动,确保司法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基层工作处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监督管理全市“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此外,该处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和和谐。
政治部(挂警务部牌子)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的高素质和高效能。
组织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确保离退休人员的权益和生活质量。
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负责全市的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确保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治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