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销售或进口货物、销售劳务、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五大类项目。
销售或进口货物: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
销售劳务:劳务是指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
销售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和办公楼等建筑物,道路、桥梁、隧道和水坝等构筑物。
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
现代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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