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设备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动火证是施工工地在动火作业时相关部门颁发的一种许可证件,旨在确保所有动火操作均在严格的安全措施下进行。
动火证的办理流程相对明确,由动火作业所在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其安全措施则由动火作业所在单位提出,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方面的安全措施落实,生产单位负责生产方面的安全措施安排。在公共场所或易燃易爆管架上进行动火作业,需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经所在区域生产单位审查安全措施后,再由动火所在单位的安全或消部门批准。动火分析则由所在区域生产单位负责。
动火证的审批过程要求审批人深入调查,了解动火场所的周围环境,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严格审批动火证的有效时间。当动火情况发生变化时,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重新取样分析,确保所有安全措施有效。
在动火作业中,焊割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证,一证不准多用和重复使用。动火人有责任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若安全措施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作业。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停止焊割动火,并重新落实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