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进行心肺复苏的指征其实主要也就是两类,一类是患者情况足够好根本无须接受心肺复苏,即对非专业急救人员检查患者生命体征可见患者有自主呼吸存在,或者是专业急救人员检查患者确认患者存在大动脉搏动并存在正常的自主呼吸,此时只要按照情况呼救或者向医院转运患者就可以;第二类情况是患者已经存在明确可见的死亡征像,如出现尸斑或尸僵,这时也不用进行抢救。但是我再在此提一下在临床上也存在一种特殊情况,有些消耗性疾病终末期和老年患者可能会有特殊的DNAR(不尝试复苏)或No CPR医嘱,这些病人也是不用做心肺复苏的。
而终止心肺复苏的指征最主要的还是时间,通常在复苏满30分钟患者仍无任何复苏的表现(即未恢复自主的心律,但对于低温所致的心搏停止可以稍延长抢救时间),就可以停止复苏宣布死亡。当然,如果在复苏过程中患者出现了有效的自主循环体征,如自主的呼吸,甚至运动,也可以终止复苏,否则在30分钟时限内建议复苏至专业急救人员接手。不过如果施救者体力不支无法继续抢救而周围也没有其他可接手的施救者的情况下也可以停止复苏,但这是非常无奈的一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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