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负责机电产品的进出口管理、协调工作,研究制订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协调出口产品企业的产品退税工作;负责办理机电产品进口手续,核实特定、配额机电产品的进口;负责机电产品招标工作的实施与管理;负责联系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2、区域经济合作办公室
根据国家建立经济合作区域的有关政策,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区域经济发展与合作规划的实施方案,并督促、协调联席会议确定的有关事项的落实;根据每年度区域工作的中心,协调组织多边或双边的专题、专项工作会议,研究有关重大合作事项;组织进行区域内的招商引资,建立项目资料库,管理区域经济合作基金,协同市有关部门审批区域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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