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山大学杯全国业余击剑冠军赛(5月1日-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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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山大学杯全国业余击剑冠军赛(暨首届全国青少年击剑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击剑分会
二、协办单位:中山大学珠海校区
三、承办单位:中山大学教育学院体育教育系
四、比赛日期:2010年5月1~3日
五、比赛地点:中山大学珠海校区体育馆
六、竞赛项目:男、女子花剑、佩剑、重剑个人赛和团体赛
七、参赛单位:各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地区大、中、小学和业余击剑俱乐部、会所。
八、参赛资格:
1、大、中、小学校学生和业余俱乐部、会所会员均可报名参赛,每人只能代表一个单位限报一个项目参加比赛。
2、现役击剑专业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九、竞赛分组:
大学生组:高等学校有学籍的大学生及业余俱乐部、会所会员。
中学生组:有学籍的初、高中学生。
小学生组:有学籍的小学生。
十、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击剑协会审定的国际剑联最新竞赛规则。
2、个人赛采用分组循环和淘汰赛制;团体赛(三人团体)采用直接淘汰赛制。
3、各剑种若有两名以上运动员者可让同组别或低组别的其他剑种运动员兼项参加团体赛(每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各项比赛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前八名颁发奖状、前三名颁发奖牌。
十二、比赛器材、服装及参赛经费:
1、比赛所需器材、服装及参赛经费自理。
2、儿童组各剑种比赛使用国际标准“0”号剑。
十三、报名和报到:
1、须于赛前半个月(4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报名表报名。报名前各单位必须要求运动员到医院进行健康检查,购买保险,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确认。
2、报名参加各组别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的学生证报到时交付核对。
3、个人赛每个运动员只能报一个项目参加比赛,不得兼项;团体赛报名队数不限。
4、赛前12小时(即4月30日晚上八点前)在体育馆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会议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
5、运动员必须于赛前一天报到。报到时交纳比赛报名费:个人赛每人100元,团体赛每队200元 。
十四、食宿标准:
1、伙食费:在学生餐厅自行购票用餐。
2、住宿费:学生公寓每人每天40元;教师公寓标准间每人每天75元,单人间每人每天100 元;酒店每人每天140元(包早餐及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