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减值孰高原则是指在判断固定资产减值时,应该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来确定可收回金额。
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净额孰高原则确认,那么,资产组减值中抵减后的各资产账面价值也应当遵循同样的原则,以确保在判断固定资产减值时保持一致性。
在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减值时,还需要考虑折旧和摊销等费用的处理。如果该资产存在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的情况,需要分别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固定资产减值的判断依据: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所处的经营环境、产品营销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5、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远远低于预计金额等。
6、固定资产减值判断依据的具体情况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并且需要考虑到多种因素,比如资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等等。同时,在判断时还应该注意一些细节问题,比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等。
此外,还需要注意折旧和摊销等费用的处理,这些费用通常是根据时间来计算的,对资产的价值和减值情况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