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随着分税制的实施而成立,作为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它是一个正处级单位。目前,税务局系统共有318名职工,平均年龄38岁,其中44.5%的员工年龄在35岁以下,209名党员占总人数的65.5%,且95.3%的员工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该局下设38个机构,包括4个正科级县(区)地税局,10个市局机关科室,4个事业单位,3个直属单位和17个副科级基层分局。这支年轻且充满活力的队伍负责管理全市12441户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税收,包括2936户内资企业、54户外商投资企业、22户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9079户以及其他350户。
自成立以来,新余地税系统秉持艰苦奋斗和拼搏精神,积极履行职责,为新余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1995年,地税收入为1.53亿元,到2007年已增长至12.11亿元,累计收入达到55.83亿元,其中地方税收从1.42亿元增长到10.83亿元,入库总额为49.22亿元。地方税收在GDP和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分别从1995年的31.8%和3.19%提升到2007年的56.26%和3.9%。
新余地税部门负责征收12种税种,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以及市政府授权代征的教育附加、防洪保安资金等。2007年,税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成绩显著。2008年,新余地税局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将继续深化改革创新,以组织收入为核心,推进规范化建设和文化建设,提升税收治理水平,队伍建设,助力新余市实现“两个率先、一个努力”的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