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包括生活美和艺术美两个最主要形态。
美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具体的环境、现象、事情、行为、物体对人类生存发展具有的功利性能、正面意义和正价值,是个人在接触具体事物的过程中。
受其作用、影响和刺激时产生愉悦、满足等美好感觉的原因,是人们通过反思和寻找美感产生的原因,从具体事物中发现、彰显、界定和抽取出来的有别于“丑”的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
美是指能引起人们美感的客观事物的一种共同的本质属性,人类关于美的本质、定义、感觉、形态及审美等问题的认识、判断、应用的过程是美学。
美学历史
人类关于美的本质、美的感觉、美的定义、审美活动等问题进行的讨论和认识,具有悠久的历史。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对美有许多论述。柏拉图在《大希庇阿斯篇》中记叙了苏格拉底最先提出了美是什么的问题,并对美的本质进行了系统的探讨,最后承认未能最终解决美的问题,以“美是难的”结束。
苏格拉底或是柏拉图都不是西方美学的真正源头。西方美学的真正源头是比他们早一个世纪的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
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宇宙美学理论,以对数学、音乐和天文学研究为基础。其主要内容是:数是宇宙的本源,宇宙内的各个天体处在数的和谐中。
距离越大的天体运动越快,并发出高昂的音调;距离越小的天体运动越慢,并发出浑厚的音调。和距离成比率的音调组成和谐的声音,这就是宇宙谐音。具体可感的宇宙是最高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