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功能理论的核心在于帕森斯对行动系统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该系统包括四个主要子系统:文化系统、社会系统、人格系统以及行为有机体系统。通过这一概念,帕森斯将对单个行动者的社会行动分析提升至对系统整体的考察,揭示了这些子系统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制约作用,形成一个整体的行动体系。这个体系可以应用于任何层次的人类行动,无论是个人、组织、国家乃至更广泛的社会层面。
在结构功能理论中,文化系统被认为是行动系统的第一层次,其基本分析单位是“意义”或“符号系统”。帕森斯强调共同价值观的重要作用,当这些价值观被社会成员内化,便形成了“社会化”。社会化不仅维持社会控制,还增强社会团结,具有强大的聚合力。文化系统在帕森斯的理论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社会系统是行动系统的第二层次,其基本单位是“角色互动”。帕森斯定义社会系统为存在于特定情境中的多个行动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情境中包含物质或环境的部分,行动者遵循共同分享的符号系统行动,并以满足最优化为目标。这一层揭示了社会结构如何通过角色与互动来维持社会秩序和功能。
人格系统构成了行动系统的第三层次,其基本单位是个人。帕森斯对这一层次的研究集中在个人的需要、动机、态度等方面,探讨个体如何在社会中形成自我认同,以及如何通过学习社会价值观和角色期望来适应社会。
行为有机体是行动系统的第四层次,其基本单位是具备生物特征的人类,涉及人的自然层面,包括有机体及其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帕森斯提出了“中枢神经系统”和“机械运动”的概念,强调生物性与社会性之间的相互作用。
帕森斯通过论述社会化过程阐述了四个系统之间的相互关联。从行为有机体开始,随着个体发展,获得个人认同,内化社会价值观,学会角色期望,最终成为完全的社会参与者。价值源自文化系统,生物性素质则由行为有机体体现。
帕森斯还提出了五种可能的行动途径,称为“模式变项”,以解释行动者在面对情境时可能采取的不同选择。这五种类型包括表意性变项、器具性变项、滕尼斯的社区与社会、先赋性与自致性、情感性与情感中立性、特殊性与普遍性、集体性与自立性、广泛性与专门性。这些模式变项揭示了行动者在决策时可能面临的复杂性,以及不同情境下可能采取的行动策略。
扩展资料
结构功能理论,理论认为,状态和规范是影响行动的两个同等重要的因素,在行动过程中,人们在确定目标和手段时有一定的选择自由,但这种自由受两方面的制约,社会文化中的价值规范对这种选择进行指导和调节,环境状态则为行动提供机会或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