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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复审需要什么材料

admin

本人家庭成员中有参加工作的需出具单位所开的收入证明,有学生的开学生证明,中考或高考的要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由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填写低保待遇家庭情况居、村委会证明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收入证明及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声明书,本人签字按指模,村居委会盖章。

需要的资料如下:

1、户主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家庭成员及其赡(抚、扶)养人有工作单位或已离、退休的,必须提供工作单位或养老保险机构填写的《职工收入调查函》。

3、下岗、失业人员要提供下岗、失业证及其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4、家庭成员及其赡(抚、扶)养人自谋职业的,要由市场管理部门或居住地的社区居(村)委会开具收入及其它相关证明。

5、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每年都需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村)委会或镇提出申请,并提供居住地社区居(村)委会或镇开具的家庭收入及生活情况的证明。

6、其它如学生在校、职工遗属补助费等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

一、大病低保申请条件

(1)申请申请人通过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医疗诊断书、病史病历资料复印件、各种医疗报销凭证、医疗费用收据、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城乡低保五保证复印件、家庭收入状况证明等材料。(2)审查村(居)民委员会或有关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属实的,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社会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分别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民政局审批。(3)审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民政局对上报的申请表、有关材料逐项审查,确认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签署审批意见。(4)审核备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审批的医疗救助对象情况汇总报市民政局审核备案,市财政局抽检审核,作为发放医疗救助金的依据。

二、低保证可以补办吗

不需要。1、申请人向社区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家庭人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2、社区居委会在接到申请7日内进行初步审查,并上报街道;

3、街道在收到材料后的10日内进行复查,并在申请人居住地张榜公布7天,无异议后上报区民政局;

4、区民政局在接到材料10天内严格审核,并在所在社区第二次张榜公布7天,无异议后,申请人就能领到《低保证》了。

5、申请补办低保证不需要手续费。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