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一般查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等。
1、会计记录主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未在记账凭证中反映的对财务报表的其他调整,以及支持成本分配、计算、调节和披露的手工计算表和电子数据表。
除此之外,会计记录还可能包括:
(1)销售发运单和发票、顾客对账单以及顾客的汇款通知单。
(2)附有验货单的订购单、购货发票和对账单。
(3)考勤卡和其他工时记录、工薪单、个别支付记录和人事档案。
(4)支票存根、电子转移支付记录、银行存款单和银行对账单。
(5)合同记录,例如,租赁合同和分期付款销售协议。
(6)记账凭证。
(7)分类账账户调节表。
2、其他的信息
其他的信息包括注册会计师从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获取的会计记录以外的信息,如被审计单位会议记录、内部控制手册、询证函的回函、分析师的报告等;也可以检查企业相应的实物资产,如通过检查存货获取存货存在的证据等。
审计的概念及要素:
名词解释:
审计是对资料作出证据搜集及分析,以评估企业财务状况,然后就资料及一般公认准则之间的相关程度作出结论及报告。进行审计的人员必须有独立性并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基本要素:
审计主体,是指审计行为的执行者,即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为审计第一关系人。
审计客体,指审计行为的接受者,即指被审计的资产代管或经营者,为审计第二关系人。
审计授权或委托人,指依法授权或委托审计主体行使审计职责的单位或人员,为审计第三关系人。
一般情况,第三关系人是财产的所有者,而第二关系人是资产代管或经营者,他们之间有一种经济责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