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涉及广泛,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根据不同年度,各地财政部门会确定不同科目的必修课程,这些课程需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应得到强化,以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给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方式多样,除传统课堂学习外,还可以通过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即折算为24学分。此外,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也折算为24学分。会计人员在继续教育中取得的学分将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至少应取得24学分,并在当年度内有效。这些学分在全国范围内通用,不结转至下年度。
对于具体的继续教育规定和实施细节,请参阅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原文,以获取完整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