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国家税务局作为高安市税收工作的主要行政机构,采用垂直领导体制,隶属于宜春市国家税务局,级别为正科级。其机构设置包括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和农村管理分局等多个部分。
内设机构包括九个部门:
1. 办公室,负责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处理日常政务,组织会议和秘书事务,以及文电处理、后勤服务、保密等工作。同时,负责税收宣传、制度制定和机关自动化管理。
2. 人事教育股,负责人事管理,如任免、培训、监察及离退休干部事务。还负责党务、工会等工作。
3. 监察室负责纪律检查、行政监察,负责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4. 税政法规股,负责税收政策实施和管理,包括增值税、所得税、涉外税收和进出口贸易税收等。
5. 计划财务股,负责税收计划编制、税款管理、经费财务和物资装备等工作。
6. 征收管理股,负责综合性税收征管,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发票管理等。
7. 纳税评估科负责纳税评估工作,对重点企业进行评估和指导。
8. 税源管理科,负责全市范围内的税务管理和纳税服务。
9. 办税服务厅负责各类涉税事项的办理,如税务登记和咨询服务。
直属机构有稽查局,负责税务稽查工作和司法协调。
派出机构如建山分局、新街分局和八景分局,分别负责各自区域的税收征管任务。
此外,还有事业单位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