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应聘者应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学校出具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缺少上述任一材料的应聘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若提供的材料信息存在主要不符情况,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应聘者面试资格。
2. 应聘者在面试前应充分了解应聘单位情况,包括单位的性质、地址、业务范围、业绩、发展前景以及对应聘岗位、职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
3. 不同性质的单位对求职者面试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例如,公务员面试的内容和要求与企业公司面试存在显著差异。公务员面试更侧重于时事、政治、经济、管理、服务意识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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