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涵盖了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方面。具体而言,教学业务与管理费用包括日常教学组织管理、课程安排等;教师培训费则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年度培训计划参与培训的相关费用;实验实习费用则涵盖了学生实验、实习所需的各种资源;文体活动费用则用于组织学校内部或外部的体育、文艺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等费用则保障学校日常运转;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费则用于添置教学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费则确保学校设施的正常运行。
值得注意的是,中小学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此外,《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进一步规定,农村中小学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农村中小学预算。这要求学校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规划采购计划,并由县级有关部门组织采购,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县级有关部门将批准的公用经费物品采购计划书面通知到各有关学校,并在向学校提供物品时,提供详细的物品清单,包括物品的种类、数量、型号、单价、供货单位等内容,确保学校能够准确了解采购情况,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率。
总的来说,中小学公用经费的开支范围和管理方式旨在保障学校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