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制度为基本制度:立法权属于国会,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行政权属于国务院(日本和英国叫内阁),由总统或首相领导。君主立宪制国家里,国王或天皇或其他皇帝负责组织国会,一般是两院的老大。国会下设参议院和众议院,相当于人大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各党都能凭演说投票赢得参众院的议席。任何提案需经参众两院商议,由首相或总统提名方可具有法律效益。总统/首相有组建内阁的权利,有解散参议院的权利,但是无权解散众议院。国会有弹劾总统的权利,在2次提案都无法被总统通过时,一般总统/首相会受到弹劾,或者自动辞职。总统/首相领导的国务院机构与司法机构是各自独立,互不干涉,处理一般事务的公务员和司法人员不可参加党派,只需要对岗位职责负责,只要不出错,都是终生聘用。参众院一般隔几年选举一次,总统更换一般内阁和议席都会随之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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