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评价的对象是主体和客体的价值关系。
价值评价是主体在对客体属性、本质和规律认识的基础上,把自身需要的内在尺度运用于客体,对主体和客体的价值关系进行评判。价值评价的前提是价值事实和人们的价值观。事物使人的需要得到满足的情况以及人自己对这一情况的感受和理解是怎样,他的评价也就怎样。
价值评价的特点:
1、评价以主客体的价值关系为认识对象。知识解决的是“真假”,价值评价针对的是“好坏”。
2、评价结果与评价主体直接联系。
3、评价结果正确与否依赖于相关的知识性认识。评价是关于主客体之间价值关系的认识,是对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的判断。人们能否正确地作出这种判断,取决于人们所具有的知识性认识,既包括对客体的属性、本质和规律等的认识,也包括对主体的规定性、需要和发展规律等的认识。
只有当人们对主体和客体都有了正确的认识之后,人们才能依据这种认识作出关于主客体间价值关系的正确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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