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
1. 建设工程经济
《建设工程经济》主要考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经济理论、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等内容。具体包括工程经济的计算方法、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方式、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方法、建设工程的造价构成及计算原则等。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涉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如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合同法等,以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合同管理等知识。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主要考查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包括项目范围管理、时间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是专业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都有其特定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如建筑工程的结构设计、施工技术、质量验收标准;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城市管道工程等。
5. 考试形式与题型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闭卷笔试,采用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的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
6. 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一般为其总分的60%。例如,《建设工程经济》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均为130分,合格标准为78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为160分,合格标准为96分。
7. 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8. 证书注册
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才能以一级建造师名义执业。证书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持证者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9. 继续教育
为了保持一级建造师的专业技术水平,持证者需要定期接受继续教育。继续教育通常包括最新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工程管理新理念等内容的学习。
10. 职业前景
一级建造师作为建设工程行业的关键岗位,市场需求量大,就业前景广阔。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一级建造师的职业发展空间也将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