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医学生可以报考许多不同的部门的公务员职位。公务员,即国家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职位按其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根据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716.7万名公务员。公务员职位分为多种类别,每种类别都有其特定的职责和要求。医学生可以报考的职位包括但不限于卫生系统、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这些职位需要具备医学背景。
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至35岁之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以及其他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些职位要求具备基层工作经历,这包括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对于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或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也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此外,报考职位可能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这通常指的是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有一些特定的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职位,如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其他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报考人员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