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的职能在于经济管理工作的功能实现,其基本职能分为核算与监督两个部分。核算职能是会计工作的首要任务,任何经济实体单位进行经济活动,都需要会计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系统的会计信息。这要求会计对经济活动进行记录、计算、分类、汇总,将其转化为会计信息,以指导各部门、各单位了解耗费、收入、计划执行情况,考核经济效益。因此,会计核算职能通过价值量对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是会计工作的基础。
监督职能则是对经济活动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控制,确保经济活动按照规定要求运行,以实现预期目的。核算与监督两个基本职能相辅相成,不可分割。没有可靠、完整的会计信息系统,监督就失去了客观依据。因此,遵守会计法,结合工作实际,对于会计人员来说,不仅意味着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更需要在工作中实施有效的会计监督,确保经济活动合规、高效、透明。
在实际工作中,会计人员应深入理解会计法,将其融入日常业务处理中。例如,在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要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反映真实的财务状况,遵循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在监督方面,通过定期审计、财务分析等手段,监控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及时发现并纠正潜在问题,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和风险管理。
此外,会计人员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坚持客观、公正、诚实的原则,在工作中遵循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提升专业技能和风险防范能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和市场需求。
总之,遵守会计法结合工作实际,要求会计人员在核算与监督两个基本职能上实现平衡与融合,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促进经济活动的合规、高效和透明。这不仅有助于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也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