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通常会照常发放,不会影响其原有的福利待遇,同时她们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带来的额外福利。具体到会计处理上,当现金支付产假补助费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现金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是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单位,再由单位按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单位需要额外记录账务: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
另外,单位还需根据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将剩余部分留给企业: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如果企业自身代缴五险一金,那么在发放工资时,会计分录应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上述分录仅适用于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处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延长产假或额外补贴,需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会计分录。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处理这类账务时,需确保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并在会计准则指导下进行,以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