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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人力资源公司代收费用怎么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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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颁布以后,属于本次营改增的生活服务企业、金融业对业务中大量发生的代收代付行为如何进行税务处理产生了疑惑:文件中根本没有提到代收代付费用怎么办。下面总结了代收代付费用在营改增处理中几个不同方式:一、政策规定仅以实际取得收入纳税36号文附件二规定: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因此,在提供直接金融服务过程中的代收费用、代付费用不计入收入。

二、代收代付费用计入成本在营改增后,对于代收代付费用的处理方式,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计入成本,从而在计算增值税应税收入时进行扣除。这种方式适用于那些代收代付费用与所提供服务紧密相关,且这些费用是提供服务过程中的必要成本的情况。例如,对于人力资源公司代收代付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税收入时从收入总额中扣除,以反映真实的业务成本。

三、代收代付费用作为中间业务收入在某些情况下,代收代付费用可能被视为提供中间业务服务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将其作为中间业务收入,按照提供直接金融服务的规定计算增值税应税收入。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通常适用于代收代付服务本身具有独立价值或者与特定的金融服务相结合提供服务的情况。企业应确保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以免误将代收代付费用作为服务收入征税。

总结而言,营改增后人力资源公司代收费用的开具发票问题,应根据代收代付费用的具体性质及与所提供服务的关联程度,选择合适的税务处理方式。无论是不计入收入、计入成本,还是作为中间业务收入,都需要遵循税法规定,确保税务合规性。企业应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准确判断并选择合适的税务处理方法,以避免潜在的税务风险,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