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总局令第156号)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应当经出厂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其包装、说明书上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企业试生产的产品未经出厂检验合格或者未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即销售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因此开网店试用品不用包装袋违法。网上开店是指店主(卖家)自己建立网站或通过第三方平台,把商品(形象、性能、质量、价值、功能等)展示在网络上给顾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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