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现丢失空白发票时,首先应在当日或尽快向当地税务机关报告。
随后,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媒介,如报刊,发布作废声明公告。
接下来,完成《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的填写,准备相关材料。
持IC卡向国税主管机关申请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相关手续。
以上流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进行的规范操作,该条款要求在开具发票时必须按照号码顺序填写,确保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晰,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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