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月如果已经抄报税了,发票就无法作废了,因为开票系统上的数据已经上传到国税服务器里去了;所以只有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来处理了。
2、而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是需要购买方先在开票系统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好,上传国税局服务器;等出现信息表编号后,然后销售方根据这个信息表编号再来开具红字发票的。
3、购货方先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一、已抵扣的专用发票需要冲红应该如何处理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电子发票怎么作废
电子发票只能冲红,不能作废。其中电子发票系统不支持手工作废操作,发生退货、电子发票开具有误等情况,开票人应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电子发票开具红字发票,需要与对应的物流、资金流信息一致。
一、电子发票的作废条件如下: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二、申请增值税电子发票的流程如下:
1、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电子发票,需要携带公章、发票专用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向机构办理电子签章,填写企业开具电子发票的调研信息表,加盖公章、发票章;
总之,电子发票只能冲红,不能作废。其中电子发票系统不支持手工作废操作,发生退货、电子发票开具有误等情况,开票人应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电子发票开具红字发票,需要与对应的物流、资金流信息一致。如果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可以作废电子发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