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离职的赔偿金额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劳动合同内容、公司规章制度、工作年限以及调岗降薪的合理性等。具体赔偿标准如下:1.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2. 工作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 工作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4. 若因调岗降薪离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且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补偿金额为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用人单位调换岗位的条件包括:1. 与劳动者协商一致;2. 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3. 劳动者因病或工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4. 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5.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综上,赔偿金额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员工面临此类问题时,应了解权益和法律规定,维护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