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一般文件签发在前首先要起草公文,再通过审核,审核通过再签发盖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盖章是否规范合理,不仅考验秘书的职业技能,还会对整个单位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所以就要把握盖章的技巧和要求。机关、单位的印章有三大作用,一是标志作用,二是权威作用,三是证明作用,所以无论是颁发与启用,还是管理与使用都有严格的程序和要求,必须遵循以下四点原则。
(一)使用要认真审核。印章管理人员在用印前,要认真审核,明确了解用印的内容和目的。确认符合用印手续后,在用印登记簿上逐项登记,方可用印。
(二)留存要立卷归档。对需留存的材料应在加盖印章后,留存一份,立卷归档。比如,合同、协议、领导人签批的信件草稿、印发的文件原件及文稿等。
(三)不得在空白凭证上加盖印章。确因工作需要,由业务部门以领导机关名义颁发的凭证,需要事先加盖机关印章或套印然后填发的,经过领导批准可以盖章。但凭证要逐页编号,装订成册,由领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填发。
(四)复印的证明文件要盖骑缝章。例如,从外单位取得多页文件的复印件或原件,但是要想证明这些复印件的文件是从该单位取得而并非伪造的,就需要盖骑缝章,即将该摞文件的翻页处一页页摊开盖上印章,使每一页都有此印章的一部分,合起来能够看出是完整的印章,这样无论从该摞文件中抽走其中的任何一张均能发现,能起到防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