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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的流程

admin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办税指南,旨在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供便捷的在线报税服务。适用于除特定特殊情况外的纳税人。

一、适用对象

网上申报系统适用于除以下几种情况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逾期申报、办理延期申报或缓缴税款、无法通过“一窗式”票表稽核、需进行人工干预、有同一属期多次申报等非正常申报情况、因计算机、网络故障等原因不能进行网上申报、办理注册地跨区变更,提前进行当月的抄报税以及纳税申报,以及国税机关规定的其它情形。除上述情况外,纳税人确认以网上申报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原则上不得变更。

二、备案、变更和注销

申请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的纳税人,需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委托代扣税款协议书》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方式备案表》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手续要求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完成网上申报备案手续后,纳税人可于次月申报期开始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增值税申报。如需办理注册地跨区变更或终止网上申报方式,填写《申请注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方式登记表》,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将注销其网上申报方式使用权。如纳税人发生注销税务登记、被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违反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等情形之一,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将强行注销其网上申报资格。

三、纳税申报

纳税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客户端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数据成功受理后,纳税人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抄报税。抄报税成功后,网上申报受理岗通过网上申报受理平台进行“一窗式”比对,比对通过后申报数据自动导入税收征管系统并发起扣款,扣款成功后申报完成。非防伪税控纳税人,申报数据自动导入税收征管系统并发起扣款,扣款成功后申报完成。在办理网上申报前,纳税人需在规定的认证期限内完成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认证。纳税人可在网上申报系统客户端即时查询申报受理结果。如系统显示“申报受理不成功”,根据系统提示修改申报数据并重新申报。系统显示“申报受理成功”后,发现申报数据有误需进行修改的,应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作废申报,之后重新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受理成功的纳税人需使用网上申报系统软件打印符合《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要求的申报资料,经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后,在抄税时报送。非防伪税控纳税人应在每月申报期结束前报送纸质申报资料。

四、抄报税处理

网上申报受理成功的纳税人应在当月申报期内携带税控IC卡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抄报税事项。网上申报受理岗通过网上申报受理平台对申报数据进行“一窗式”比对。比对通过并扣缴税款成功后,申报完成。网上申报管理岗将税控IC卡退还纳税人。如遇异常情况,需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经“一窗式”比对不通过的,网上申报受理岗应暂扣税控IC卡并移交给异常情况处理岗位处理。异常情况处理岗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实对照,属合理异常的,解除异常,将税控IC卡退还纳税人。属其他不符的,按照“一窗式”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执行。经“一窗式”比对通过但因银行存款余额不足而无法成功扣款的,网上申报受理岗暂扣税控IC卡。纳税人应及时在约定银行帐户存入足够缴纳税款的金额,由网上申报受理岗发起扣款。扣款成功后,网上申报受理岗将税控IC卡退还纳税人。

五、简要流程

(一)办理备案手续: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方式备案表》→查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查验《委托代扣税款协议书》

(二)等候培训通知

(三)参加操作培训

(四)上网进行申报:系统登录→导入发票信息→生成申报表→发送报表→获取扣款结果→获取申报结果反馈信息→申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