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中国的民族区别处于混乱模糊状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到1953年,汇总申请登记的民族名称有400多个。
3. 为了使我国各少数民族真正实现民族平等,充分享受民族平等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民族识别。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实行民族平等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当家做主的权利,激发了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
5. 到1953年,汇总登记的民族名称有400多个。
6. 我国的民族识别工作,大体可划分为几个阶段。
7. 第一阶段: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54年。
8. 经过深入细致的实地考察和科学研究,这一阶段首先认定了38个少数民族。
9. 第二阶段:从1954年至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
10. 在第一阶段取得的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民族识别工作引向深入,新确定了15个少数民族。
11. 第三阶段:从1965年至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
12. 在这一阶段中,认定了珞巴族和基诺族,使我国民族大家庭的成员增加到56个。
13. 第四阶段:从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至今。
14. 民族识别工作除继续为一小部分族体的认定进行调查研究外,主要进行民族成份的恢复、更改和对某些族体进行归并工作。
15. 自1982年以来,全国恢复、更改民族成份的人数在1200万人以上。
16. 我国民族识别工作的顺利进行,解决了民族工作中一个艰巨而复杂的问题,为党和国家制定民族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