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费增值税可以进行认证抵扣,但前提条件是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培训费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金属于可以抵扣的范畴,符合正常抵扣流程。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有五个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是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二是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是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四是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是本条第一至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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