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在实务中是存在的,也是允许的。税法、税务机关是不干预企业经营的,只要是真是业务,就没有问题的。但有个问题,你既然分开买的,为什么不直接进零部件,进产品不是还得拆开吗?量不大没问题,如果量大那是不符合生产经营常规的。
至于买进多种零部件组装是很正常的业务,只要通过生产成本核算清楚组装的成本即可。
购进时,
借:原材料
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生产领用时,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发生组装费用等
借:生产成本
贷:银行存款、应付工资薪酬等
组装完成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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