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款项清查采用的方法:往来款项清查是根据账簿记录,通过对公司的各项实物、现金的实地盘点,对银行存款、往来款项的核对,确定各种财产、货币资金、往来款项的实有数,并查明账存数与实物数是否相符。
往来款项的清查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主要分以下三个步骤:
1、将本单位的往来账款核对清楚,确认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的余额相等。
2、向对方单位填发对账单。
3、收到对方单位的回单联后,应据以编制“往来款项清查表”。
对于往来款项中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处理:
对于在资产清查中,经查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账务处理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
①直接转销法,就是在认为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时,直接将应收账确认为费用。
②坏账准备法,就是平时按规定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借:管理费用贷:坏账准备),待发生坏账时,将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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