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底流动资金是指在项目启动初期,为确保项目在建成后的试运营顺利进行所需的短期日常运营现金。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人工、购货、水电费、电话费以及膳食等日常开支。在生产性建设项目中,总投资可分为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其中流动资产投资就包含了铺底流动资金,通常占项目建成后全部流动资金的30%。根据国有商业银行的规定,新项目或更新改造项目的投资者需自备30%的流动资金,剩余部分可通过贷款来筹集。
流动资金的投入会根据生产负荷的实际情况进行,且长期占用,并按全年计息。例如,新建地方铁路项目在启动初期,需要确保其流动资金来源的可靠性。根据原国家计委的规定,会特别考虑计入一项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以及支付职工工资和其他相关费用的铺底流动资金成本。计列标准如下:
对于新建的Ⅰ级地方铁路,每公里需6万元作为铺底流动资金;
而新建的Ⅱ级地方铁路,每公里则需4.5万元。然而,对于既有线的改扩建、增建二线或电气化改造工程,一般不会单独计列铺底流动资金这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