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产品时需要借记进项税,销售商品时贷记销项税。
企业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通俗讲,那些没有最终形成销售的产品无需缴纳销项税,那与其相关的进项税也就不可以抵扣了,就形成了进项税转出。
增值税必须形成连续纳税循环,只有形成销项税额的产品,相应的生产原料的进项税才可以在实际缴税时扣除。
销售永远不会牵扯进项税,即使是“视同销售”。视同销售就是按照实际销售的方法去记录,但不存在商业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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