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聚咖

合聚咖

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决定第六章 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

admin

证券公司参与证券和资金的集中清算交收需申请取得结算参与人资格并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结算协议。没有资格的证券公司可委托结算参与人进行清算交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制定并公布结算协议和委托结算协议范本。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选择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作为结算银行,办理资金划付业务。结算银行条件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制定。

实行分级结算原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负责办理与结算参与人之间的集中清算交收,结算参与人负责办理与客户之间的清算交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设立证券集中交收账户和资金集中交收账户,用于办理与结算参与人的证券和资金的集中清算交收。结算参与人需根据规定开设证券交收账户和资金交收账户,以办理证券和资金的交收。同时经营证券自营业务和经纪业务的结算参与人,需开设自营证券、资金交收账户和客户证券、资金交收账户。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用多边净额结算方式时,作为结算参与人的共同对手方,按照货银对付原则,以结算参与人为结算单位办理清算交收。结算协议需明确转让结算参与人负责结算的证券交易合同权利义务,以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

在多边净额清算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结算参与人的证券和资金轧差计算出应收应付净额,并在清算结束后及时通知结算参与人。集中交收前,结算参与人需向客户收取其应付的证券和资金,并在交收账户中留存足额证券和资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在交收时点向结算参与人收取其应付的资金和证券,同时交付其应收的证券和资金。若结算参与人未能足额履行义务,将无法取得相应资金或证券。同时经营自营业务的结算参与人,其客户资金不足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动用该结算参与人自营资金交收账户内的资金完成交收。

集中交收后,结算参与人需向客户交付其应收的证券和资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在结算业务规则中对交收期限做出规定,结算参与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证券和资金的交收。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原因导致清算结果有误,结算参与人在履行交收责任后有权要求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纠正并承担直接损失。

扩展资料

发文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