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2016年的申请认定从3月21日开始进行。
在进行申请认定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个人报名和条件准备阶段
1. 各地应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并发布给社会。申请人应登录认定机构网站了解报名要求。
2. 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到认定机构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3. 申请人报名时需全面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
4. 申请人需到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5. 申请人需进行体检。
二、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学位证书)及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体检表等。
2. 提交地点: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
三、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申请人材料,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四、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