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日,一项重要的职业标准文件从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传递到各个省级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局),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这份文件涉及到了婚姻家庭咨询师在内的26个国家职业标准,显示出国家对这一领域专业人才的高度重视和规范化管理的推进。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婚姻家庭咨询师这一职业标准的制定并非偶然。它是由全国妇联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组织的一批权威专家,经过长达7个月的精心编写和严谨制定,才最终完成的。这期间,专家们集思广益,充分考虑了行业的实际需求和专业要求,旨在为婚姻家庭咨询师的职业发展设定明确、规范的路径。
这份职业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婚姻家庭咨询行业从此有了明确的职业准入门槛和专业发展规范,有助于提升该行业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同时也为有志于从事这一职业的人士提供了清晰的职业发展蓝图和学习指南。
扩展资料
婚姻家庭咨询师——为在恋爱、婚姻、家庭生活中遇到各种问题的求助者提供咨询服务的人员。2007年4月,国家劳动部把“婚姻家庭咨询师”列为第九批国家新职业,使之成为国家承认的正式职业;2008年1月2日,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国家职业标准;2009年6月,而中国首批294位咨询师学员经过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后在京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