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证明开具流程涉及三步,需分别在教育局、就读院校、派出所盖章。首先,教育局统一开具同等学力证明,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等资料至本地招生办领取资格审查表。随后,考生需前往就读院校进行学历认证,由学校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章,填写学习经历。接着,考生需到当地派出所进行身份认证,签字并盖章。最后,考生需携带学习资料和学籍档案至所在地教育局进行身份审核,由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完成以上步骤,考生即可获得同等学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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