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读书积分分为深圳户籍学生、非深圳户籍学生,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深圳户籍学生:
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来积分,居住每满1个月积1分。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合法产权证明材料的,按发证日期计算;提交租赁凭证(合同)证明材料的,按照租赁凭证(合同)载明的登记备案日期计算。
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按照社区或所在单位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显示的入住日期计算。计算居住时间的截止日期是: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积分不封顶。
二、非深圳户籍学生:
1、社保或经营时间积分:
申请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在深圳市有缴纳社保的,按在本市缴纳社保的累计时间计算积分;属于经商办企业未缴纳社保的,按照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入股或设立时间计算积分。
如果父母有一方及以上是深圳户籍的,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以父母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积1分,时间计算到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为止,积分不封顶。
2、计生情况积分:
独生子女积60分,其他政策内子女积30分,政策外子女本项目不积分。
深圳读书积分申请材料:
一、基本资料:
1、子女及其父母的户口本(不在一个户口本或户口本体现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还需出具出生证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3、本市现居住地街道(镇)人口计生部门统一出具的计生证明。
4、学生本人大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二、积分佐证材料:
1、申请人由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居住证》。
2、申请人社保卡、本市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适用于缴纳社保人员)。
3、申请人由本市人社部门认可的最高级别的技能等级或技术职称证书(适用于中级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