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贫困专项计划或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的本科考生,在本科提前B批次报考志愿,正常报考的考生在本科一批或本科二批批次报考志愿。
1、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2、在投档时按考生四门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个投档,在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时,只要被检索的三所或五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该生即享受了该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3、平行志愿即在普通类院校各录取批次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和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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