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聚咖

合聚咖

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分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异地,独立核算,总公司与商场签合同,分公司经营

admin

不要开发票,由总公司开发票给商场,你们只负责调拨就行了

国税发[1998]137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第(三)项所称的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

一、向购货方开具发票;

二、向购货方收取货款。

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