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有企业间调动,需遵循如下程序:接收单位确认职位及编制空缺,由上级人事部门批准后,向调动人员原单位发送商调函。原单位收到函件后,需回复是否同意调动,如同意,还需经上级人事部门审批。接收单位获得同意答复后,由上级人事部门核准,向原单位上级人事部门发出调令。随后,办理档案转移、工资、行政介绍信等调动手续,完成调出程序,如需转移组织关系,则需至组织部办理转移手续并开具介绍信。
接收单位的上级人事部门负责接收手续,办理编制卡、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等手续,即所谓的“三定”,并至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接收。完成上述流程后,调动人员前往新单位报到。
国有企业内部调动流程如下:调入单位向调出单位发出商调函,调出单位回应并提供档案。调入单位审核档案后,如同意,向调出单位发出调令,并指导调动人员办理调出手续。调动人员需前往调出单位报到。如双方单位同意,且调动过程中未遇阻碍,通常在约20天内完成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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