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国家要求国家清理取消的各类职业资格260项,具体为:(1)取消了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等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2)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资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资格,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者自身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将建议按程序提请修改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2.清理取消了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21项,具体包括:(1)省人社厅会同药监、卫生、文化等部门发文取消了职称古汉语、药学中初级、人才中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高级经济师专业能力、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职称外语小语种和医古文考试7项职业资格。(2)省级行业部门取消了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室内装饰造价师、质量监督员、预算员、施工员、安全管理员、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监理工程师、水泥企业化验室人员、小型项目管理师、陕西省清洁生产审核员资格证书等11项职业资格。(3)部分市取消了档案中初级、图书资料中初级、农业初级3项职业资格考试。全省职业资格集中清理工作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