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现金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各个单位需要建立现金清查制度。这一制度的核心是坚持日清月结,出纳员每天都要对自己的库存现金进行自检,以此为基础加强监督,及时发现并防止可能出现的现金差额、丢失,以及贪污、盗窃、挪用公款等违规行为,确保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清查工作通常由专门的清查组负责,这个小组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他们会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重点检查内容包括账款是否相符,是否存在白条抵库、私借公款、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在盘点过程中,为了避免影响日常业务,通常采用突击盘点的方式,不提前通知出纳员,最好选择在业务开始或结束时进行,确保所有现金收付已登记并结出账面余额。
盘点时,出纳员应全程在场,积极配合清查工作。清查结束后,清查人需填写“现金清查盘点报告表”,详细列出账面金额、实存金额以及任何盈余或短缺,并简要说明原因,这份报告需要上报给相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报告表的基本格式包括单位名称、日期、账面金额、实存金额、清查结果以及盘盈盘亏的情况,同时还需要记录单位负责人的处理意见和任何必要的备注。这样的制度设计有助于加强现金管理的透明度,有效防止财务违规行为的发生。